文/新浪财经意见首脑专栏作家 李利明(北京道誉企业治理服务公司执行董事)
最近一段时间,我和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各层面职员举行了较多相同,体会他们对声誉风险治理的需求。然则一段时间下来,我发现相当多的银行保险机构对声誉风险治理还处于“重视而不行动”状态。

详细而言,在2月18日银保监会宣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治理设施(试行)》之后,银行保险机构的起劲反映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个是凭证《治理设施》的要求制订本机构的声誉风险治理制度,或者对本机构原有的声誉风险治理制度举行修订;另一个是放置本机构的声誉风险治理职员加入相关培训,基本是一次具有官方半官方靠山机构组织的声誉风险治理培训。除此之外,险些看不到或者感受不到银行保险机构在声誉风险治理方面有什么动作,或者声誉风险治理泛起了哪些可喜转变。这也体现在春节事后银行保险机构的重高声誉事宜仍时有发生,无论是下层员工举报下层机构认真人被袭击抨击,照样“彩礼贷”、“二胎贷”等奇葩的“场景金融”产物,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都对本机构甚至整个行业造成了声誉损害。稀奇值得关注的是,这些重高声誉事宜都发生在《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治理设施(试行)》宣布之后。若是这些银行保险机构遵照《治理设施》第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确立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在举行重大战略调整、介入重大项目、执行重大金融创新及展业、重大营销流动及媒体推广……等容易发生声誉风险的情形时,应举行声誉风险评估,凭证评估效果制订应对预案)和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确立与投诉、举报、调整、诉讼等联动的声誉风险提防机制,实时回应息争决有关合理诉求,防止处置欠妥引发声誉风险)的要求去执行,这几起重高声誉事宜完全可以阻止;同时,面临重高声誉风险,这些机构无论是回应媒体关切照样原生风险处置都乏善可陈。
凭证通常明了,去年以来银行保险业发生了那么多起重高声誉事宜,有些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可以说整个银行保险业面临着伟大的声誉风险压力,任何一家银行保险机构都不能幸免,都随时可能发生重高声誉事宜,都必须做好应瞄准备;同时,《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治理设施(试行)》已经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或主要认真人是声誉风险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声誉风险治理已经被纳入法人羁系系统,羁系机构云云高度重视,银行保险机构没有不重视的原理。一些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治理职员告诉我,从公司向导到整个机构,对声誉风险治理高度重视甚至空前重视。可是重视之下却不见行动,这是为何?我小我私人感受主要有三个缘故原由,都和银行保险机构的主要向导相关:一是一些机构的向导存在短期主义意识,只关注在自己任期内不出重大舆情,不去思量久远;二是一些机构的向导缺乏对声誉风险治理的基本认知,不知道从那里入手周全提升声誉风险治理能力;三是对于多数机构而言,只有亲自履历重高声誉事宜的亲自痛苦才气重视。
1、向导的短期主义意识。近年来,银行保险机构主要向导更改频仍,在董事长、行长、总司理位置上能够干满两年的都不多,无论是行政调动照样业绩不佳而被免职。在频仍更改的现实以及预期之下,这些银行保险机构的主要认真人心思主要放在当期“不失事”上,往往对本机构的声誉风险治理职员提出直截了当的要求:不出负面舆情,或者出了负面舆情必须快速处置,不管接纳什么手段。对他们而言,不会要求本机构投入较多的资源和精神举行声誉风险治理的系统建设,由于系统建设耗时恒久,等到奏效时,这些主要认真人或者已经高升,或者已经因业绩不佳而被解聘,声誉风险治理的效果若何与他们无关。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李春谊2021年6月10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机构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简称“《数据安全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在中国从事数据处理业务的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影响重大。一、保护
2、向导缺乏声誉风险治理基本认知。之前我也谈到过银行保险机构治理职员对声誉风险治理的熟悉误区,这些熟悉误区并非个案,而是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存在的情形。银行保险机构的许多治理职员缺乏对声誉风险治理的基本明了,依然将其视为媒体公关、广告投放和舆情优化,熟悉不到声誉风险治理的专业性、重大性和系统性,更不能明了有用的声誉风险治理对于提升品牌形象、提升治理水平、增进各利益相关者认同的效果,更熟悉不到声誉风险治理对于银行保险机构久远康健生长的重大意义。在这样的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治理依然停留在事后的舆情应对层面,压力主要集中在个体声誉风险治理职员,事情重点依然是四处灭火,从上到下都没有动力去改善和提升声誉风险治理。
3、向导“不见棺材不落泪”。对于任何一家银行保险机构而言,据大多数重高声誉风险都是也许率、高危害的“灰犀牛”而不是低概率、高危害的“黑天鹅”,都需要做好应对处置的充实准备和详细放置,然则不少银行保险机构的向导仍然抱着幸运心态,以为其余机构发生重高声誉风险是运气不佳所致,虽然类似风险情形自己也存在,然则自己的运气足够好,不会“不幸”被媒体“关注”,不会发生重高声誉风险,因此不用做什么准备。这种向导就像普希金笔下的格尔曼,以为掌握着“稳赢三张牌”的隐秘,次次押中黑桃皇后,效果可想而知。这样的银行保险机构面临突如其来的声誉风险往往不知所措、忙乱应对,给本机构声誉造成重大损失,只有谁人时刻才痛定思痛,最先关注声誉风险、重视声誉风险治理,可谓“不见棺材不落泪”。
基于以上简朴剖析可以看出,银行保险业声誉风险治理意识和能力的提升是一个耐久历程,只有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认真人的声誉风险治理意识增强、甚至在本机构遭受重高声誉风险之后,才有可能重视并稳步推进声誉风险治理能力建设;而部门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认真人短期主义意识能否削弱,将取决于更重大的因素,更是一个耐久历程。
(本文作者先容:北京道誉声誉治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原民生银行办公室新闻宣传四处长。)